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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庆师范大学章程

发表时间:2017-01-03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
    

中共安庆师范大学委员会、安庆师范大学

关于印发《安庆师范大学章程》的通知

机关党委,各党总支,各学院、各直属单位:

《安庆师范大学章程》(以下简称《章程》)已经安徽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、2016810安徽省教育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核准,现将《章程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学习贯彻。

制定实施《章程》,是适应新形势下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目标、新要求,深化学校综合改革、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。《章程》是学校立足新起点、谋划新发展、实现新跨越的根本遵循。各单位要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《章程》精神,采取务实有效的措施,扎实推进《章程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。

一、要加大学习宣传力度,切实提高对《章程》重要性的认识。要充分利用校园网、校报、广播、微博、微信等媒介和专题宣讲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《章程》。认真组织全体师生员工学习《章程》,牢固树立《章程》意识,切实增强贯彻执行《章程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,使《章程》深入人心,凝聚师生员工共识。

二、要以《章程》为统领,不断建立健全制度体系。要以全面深化综合改革为动力,发挥《章程》统领作用,完善《章程》配套制度,使《章程》的原则规定进一步细化,逐步形成以《章程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,理顺学校发展体制机制,破除阻碍学校发展的制度壁垒。

三、要切实发挥《章程》作用,不断提高依法治校水平。要严格执行《章程》的各项规定与要求,把《章程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、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。全体师生员工要以《章程》实施为契机,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,坚持用《章程》指导、规范和改进工作,不断提高依法治校、民主管理和科学发展水平。

特此通知

中共安庆师范大学委员